一、不利因素
(一)高校毕业生逐年增加,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老员工能力和培养方向与社会需求之间存在明显差异,高校专业设置不能适应市场需求,信息不对称导致“人不知其位,位不得其人”。
(二)就业竞争更加激烈
1.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更加强调工作经验;2.下岗企业白领进入就业市场,冲击毕业生就业。非主流就业渠道竞争激烈:一部分员工开始挤向非主流就业渠道,如考研、考公务员、出国等;报考的毕业生人数连创新高;3.出现了本科生争高职生甚至中职生岗位的现象。
(三)毕业生就业期望值居高不下
毕业生不能与用人单位签约是因为:大学毕业生的预期收入与用人单位提供的工资之间存在匹配上的困难(期望值高);大学毕业生就业80%以上目标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大城市或大企业、大公司、公立学校;有些老员工宁愿等待,不愿到欠发达地区, 到企业工作。
二、有利因素
1、经济社会和政策进一步改善老员工就业问题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扩招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对新增的就业岗位优先录用符合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2、大学毕业生总体上仍属供不应求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中国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数仅占全国人口比例的5.7%,而发达国家占30%—50%,美国占60%,日本、韩国占30%,不发达国家占8.8%,中国在世界上的排名还没有达到不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因此,中国仍属人才奇缺的国家。
3、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就业空间进一步加大
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就业可能。国内生产总值到2010年要比2000年翻一番,要求今后5至10年国民经济生产总值每年至少要保持7%的增长速度。专家预测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就会提供80至100万个就业岗位。
4、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急剧增加
5、新技术企业对高新技术人才需求加大
6、实施西部大开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战略,带来了更多的就业机遇 。
三、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原因分析
1、思想准备不足
不了解就业形势与政策;等、靠、要的思想严重;心理准备不充分;苦闷压抑的孤独心理 眼高手低的自傲心理;就业观念陈旧;过分强调专业对口;不考虑专业及个人特长,病急乱投医;希望一步到位
2、知识能力准备不足
专业知识不扎实,专业技能不熟练,人际交往能力缺乏,表达(口头、书面)能力缺乏
四、国家关于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
国家对老员工就业的基本思路是“管而不包、加强指导、重在服务”;基本机制是“不包分配、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基本形式是“国家宏观调控、学校和各级政府推荐、员工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新的就业制度是“市场导向、政府宏观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毕业生基层就业政策大盘点
(一)什么是基层就业?
基层就业就是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工作。国家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一般来讲,“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包括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
(二)国家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主要优惠政策包括哪些?
⑴ 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⑵ 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⑶ 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⑷ 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三)什么是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所谓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村官、支教、支农、支医、乡村扶贫,以及城市社区的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社会保障协理、文化科技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岗位。
(四)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政策内容主要是什么?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补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员工除外。
(五)国家实施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的就业地域范围包括哪些?
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六)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是多少?
每生每学年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
摘自刘中伟